記者采訪了解到,內蒙古自治區在1998年到2000年之間,曾連續下發三道“禁令”,嚴禁私開濫墾草原。多年來,當地群眾也曾多次向有關部門舉報開墾草原的行為。但這片隱藏在草原深處的“傷疤”,始終沒能被治愈。
排干濕地犁草為田
有的農場主在濕地中挖出壕溝,溝兩側的水不斷地滲到溝里形成小河。當地群眾說,水被排干后,第二年濕地就會變成麥田
牧民馬匹被鐵絲纏嘴
以前這地方的草原植被很好,多大的風也刮不起沙塵來?,F在春天一起風,就會刮起漫天黑塵,都不敢開窗戶
違規開墾戴紅花受表彰
當時旗領導鼓勵大家:“步子要大一點兒,膽子要大一點兒,誰有能力誰多開,開地越多為旗里做的貢獻越大?!?/strong>
專家觀點
堅持綠色發展理念,知易行難,必須不動搖、不松勁、不開口子,“地方必須徹底摒棄‘靠山吃山、靠水吃水’的老舊觀念,把精力更多地放在加快構建生態文明體系,打好綠色發展組合拳上。 ”
——內蒙古自治區政協農牧委員會副主任、內蒙古農業大學教授蓋志毅
我國草原法、刑法以及最高院發布的司法解釋,對有關涉嫌侵占草原的違法犯罪行為均有規定,有關部門應該詳細調查有關事實,如確有涉嫌違法犯罪情形,必須依法處罰、嚴厲打擊,以此維護法律的權威性,更好地為生態環境保駕護航。
——內蒙古億舜宏律師事務所律師杜亨
(來源:草堂心語、新華每日電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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